招标人拟实施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F37(含F37-1)、F47、F48、F50、F55、F56、F57检测及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F37(含F37-1)、F47、F48、F50、F55、F56、F57检测及监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 GZJCZB202603
三、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2000660.56元。(其中:检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4780132.56元;监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7220528.00元)
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凡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北至新港西路,南至新滘西路,东至广州大道,西至瑞康路
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总金额约166亿元,占地面积27.88公顷,规划计容建设量约106万平方米,其中时尚、科创及都市消费产业量约41万平方米,并根据职住平衡需求以及产业人口预测配置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约4万平方米,安居工程及其他社会事业约61万平方米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如市政主干道开通、综合管廊敷设、污水管网布局、海绵城市建设等)。着力在更新改造中打造湾区都市纺织的转型示范高地、广州创新之城的科技城心枢纽,构建国际时尚消费创新活力区,加速时尚、科创与消费高质量融合发展。(最终以政府批复的建设量为准。)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3、招标范围: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F37(含F37-1)、F47、F48、F50、F55、F56、F57检测及监测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监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1)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支护检测、现场安全类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房屋安全鉴定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招标人委托书为准。
检测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监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服务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监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及数量以招标人委托书为准。
监测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上线启用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高大支模及脚手架系统的通知》(穗建质〔2024〕834 号)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3.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1)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广东省外检测单位投标,旧检测资质按当地规定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招标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主要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在职员工。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内容进行评审)。
5.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广州”网站(http://credit.gz.gov.cn/)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广州”网站(http://credit.gz.gov.cn/)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3.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自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3)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购买招标文件费已缴款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注:投标登记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向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交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
户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002817262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支行
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418460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3号
八、本公告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https://zc.gzaee.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jc.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发布。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九、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30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30分至2026年5月21日10时30分。
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一、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498.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各类型附件(包括但不限于PDF、DOC、JPG等)须为非加密格式,若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包含加密格式的附件,导致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读取失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
6.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3号
联系人: 伍先生 联系方式:020-84184603
招标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联系人: 伍工 联系电话: 020-83293649、18922132600
邮箱:gzjcjyxmb20170801@126.com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