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复建区AH061013(自编F55)地块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复建区AH061013(自编F55)地块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安全评估服务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广州海珠区凤和康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广州海珠区凤和康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复建区AH061013(自编F55)地块项目地铁保护监控及安全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GZMDZJ-2026-0708

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3项目规模: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F55地块位于海珠区。总建筑面积约147561.50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10亿元。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围护结构、土方开挖、主体结构、土方回填等地铁保护区域范围内涉及到地铁保护方面的工程施工过程监控。

2.5服务工作内容:

2.5.1 安全监控:

(1)项目风险分析及对应管控措施。

(2)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前期监控工作交底。

(3)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地铁结构现状进行工前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工前普查报告。

(4)地铁/基坑监测布点复查。

(5)项目工程基线复查。

(6)对地铁保护标线、硬隔离、标识标牌进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监控实施方案》。

(8)地保区施工过程中日常监控工作。

(9)地保区施工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

(10)根据节点实际情况进行节点工况分析。

(11)定期提交监控工作月报。

(12)根据需要情况召开地保监控专题会。

(13)监控后期工作交底。

(14)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地铁结构工后现状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工后普查报告。

(15)编制项目监控工作总结。

2.5.2 安全评估:

在本项目设计阶段对轨道交通结构安全影响进行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包括:

(1) 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

(2) 风险分析与建模计算

(3) 成果报告编制

(4) 评估成果报告复核、修改

安全评估成果标准: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若本项目设计阶段发生设计变更等,或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发生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事件(如出现监测预警等),需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安全评估报告的,甲方另行支付相应的综合评估服务费用。

若本项目设计阶段发生设计变更等,或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发生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事件(如出现监测预警等),需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安全评估报告的, 甲方另行支付相应的综合评估服务费用。

2.5.3轨道交通结构监测:

(1)监测方案的编制。

(2)监测点布设,并通过外部控制点引测确保监测断面位置的准确性。

(3)监测系统调试及初始数据的采集。

(4)工前结构调查。

(5)施工过程中,监测数据按照监测方案中拟定的监测频率上传至有关的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如需)。

(6)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轨道结构出现异常时进行现状结构调查(三维激光扫描与人工调查相结合)。

(7)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对结构监测数据与健康监测数据的比对。

(8)定期设备检查及基准点复测校核。

(9)工后结构调查(三维激光扫描与人工调查相结合)。

(10)监测技术管理服务,包括监测数据对接、校对及分析。

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成果标准: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2.6服务期限:暂定16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三者在前的时间)时开始至完成地上主体结构工程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具体进场时间以进场确认单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公司”)复函确定的停止监测日期为准。

2.7地铁保护监控及安全评估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82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金额及投标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结算依据详见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即2026年9月或2026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6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 10月19日至2026年10 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4.3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自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4)购买招标文件费已缴款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注:投标登记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向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

户名: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60200641920040286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 11月9日 14时 3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 11月9日 14 时 30 分至2026年11 月9 日 15 时 30 分。

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广州海珠区凤和康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18460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3号

7.本公告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https://zc.gzaee.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dzj.cn/nr.js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发布。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人注意事项

8.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498.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8.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8.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8.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各类型附件(包括但不限于PDF、DOC、JPG等)须为非加密格式,若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包含加密格式的附件,导致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读取失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

8.6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8.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广州海珠区凤和康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3号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方式:020-841846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1号自编3栋208室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18818869561

邮箱:250213226@qq.com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广州海珠区凤和康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